白癜风QQ交流群 http://dashoubi.org.cn/e/wap/show.php?classid=3&id=269078 1、个人可以申请临时税务登记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8号)规定,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自年3月1日起施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1号)第二条第一款同时废止。 2、物业公司出租全体业主所有的商铺,需要教育房产税吗?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3、新能源汽车企业年收到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从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财政补贴。纳税人年1月1日后收到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新能源汽车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属于《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年45号)第七条规定的“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情形,应继续按照《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无需缴纳增值税。 4、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怎么缴纳印花税? 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5、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按下列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p/pgsp/73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