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2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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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会计经常会碰到一些基础知识方面的问题,如果这些常识问题,会计还出现错误,那么真不适合干会计,可以考虑改行了。下面这6个常识,会计要记牢。

1、印花税中的借款合同征收范围包括哪些,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非金融机构与单位及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贴印花。

2、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3、税务机关在转让定价调查中,如何考虑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损失?

税务机关将结合企业功能风险、关联交易特征、行业特点、可比企业情况等因素,在转让定价调查中综合考虑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对于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发生的额外支出或受疫情影响增加的经营费用等,税务机关将在可比性分析时,在充分考虑独立第三方之间就相关成本和费用如何分配的基础上,酌情进行差异性调整。建议企业将相关成本费用明确划分量化,并保留相关证据备查。

4、将闲置厂房改造后出租给员工居住,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有什么优惠?

《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年第24号)规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改造的闲置厂房如果属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向员工出租涉及的房产税可以减按4%征收。

5、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新购置的房屋”的范围是什么?

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购置的新建房屋”是指纳税人在一级市场(如房地产开发商)购买的新建房屋。如从二级市场转让购买的房屋,不论前业主有否使用,均不属于“购置的新建房屋”的范围。

6、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回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回退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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