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营业账簿、产权许可证等应税凭证文件所征的税。纳税人根据规定的应税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入印花税并一次缴足印花税,完纳税款。纳税人从税务机关或指定的代理销售单位购买印花税票,对税务机关而言,印花税发票一旦售出,国家将获得印花税收入。而对纳税人而言,购买印花税票,并不等于履行纳税义务。为此,纳税人将印花税票粘贴到应税凭证后,即行注销,注销标记应与税卡相交。而印花税的印花税凭证,即印花税凭证的印花处。 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及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4、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1.比例税率 (1)借款合同,适用税率为0.05‰ (2)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等,适用税率为0.3‰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记载资金数额的营业账簿等,适用税率为0.5‰ (4)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适用税率为1‰ (5)因股票买卖、继承、赠与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适用税率为1‰ 2.定额税率 对无法计算金额的凭证,或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不合理的凭证,采用定额税率,以件为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均为按件贴花,单位税额为每件5元。 通常,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按件计算应缴税款,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就不会发生应付未缴税款的情事,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清算的问题。 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和借款者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而非金融性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支付印花税。对股东的贷款是企业常用的融资方式,与股东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就不用贴花。 许多人认为,一签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非所有合同都要交印花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p/pgsp/1300.html |